【广东省统考】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的要求,特制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报名
第二条 报考资格
凡符合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下称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
第三条 报考办法
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我省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有关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高校校考(下称校考)。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的形式。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
省统考分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六种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三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根据其选择的音乐类统考类别确定;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播音与主持类(普通话)专业统考、播音与主持类(粤语)专业统考两个统考类别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
省统考涵盖的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附件1),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拟参加校考的考生,若无法确定所报考校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应先咨询拟报考院校,并知晓属于哪类省统考。
若考生已填报省统考,报名系统会自动默认校考信息;若考生仅报考省统考未涵盖的校考专业,需考生个人自行勾选艺术类校考信息点。
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考生未填报省统考类别或勾选校考信息点的,逾期不再受理,不允许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第四条 省统考报名
报考美术术科统考、书法术科统考和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2022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下同)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音乐术科统考的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日9:00至2023年1月2日24:00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xhcom.edu.cn)或“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填报各科目的考试曲目,逾期填报无效,考生须对自己考试曲目的填报负责,填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于2022年12月23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填报考试曲目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报考非统考器乐乐器种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
报考播音与主持术科统考的考生须在2022年12月12日至17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考舞蹈术科统考的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须在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五个舞种项目中选择一个应试舞种,考生须对自己应试舞种的填报负责,填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并于2022年12月23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xhcom.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非统考舞种的考生,须按艺术类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参加相关院校的校考。
省统考考试费与普通高考考试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其中,播音与主持术科统考收费标准参照音乐术科统考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条 校考报名
报考校考的考生登录有关院校网站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间见各有关院校网站通知。
所有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具备我省校考资格,即高考报名时须采用艺术类考生号或者体育类考生号参加报名。
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应明确告知我省考生必须具备我省校考报名资格及相关要求方可参加校考,不得接受不具备我省校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报名参加校考;还应明确告知考生本校校考专业在我省是否为省统考涵盖的专业,以及属于哪类省统考。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省招生办)不承认没有我省校考报名资格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第三章 考试
第六条 文化课考试
艺术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
第七条 术科考试
(一)省统考
省统考考试科目和要求以《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114号)公布的为准。省统考成绩在全省通用。
1.考试时间
美术:2022年12月3日;
书法:2022年12月3日;
广播电视编导:2022年12月3日;
播音与主持:2022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舞蹈:2022年12月28日至31日;
音乐:2023年1月4日至14日。
2.考点设置
书法: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广播电视编导:华南农业大学;
舞蹈: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音乐: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美术考点设置在各地市,具体地点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安排,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
播音与主持考点待定,具体另文通知。
3.成绩评定与合格证发放
成绩评定。各评卷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立仲裁组,对成绩评定异议进行仲裁。美术术科统考评卷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要求,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准确、公正、公平。为规范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管理,经高校推荐被省教育考试院选聘担任省统考工作的考官或评卷教师,若违反相关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将列入专家评审库“黑名单”。省招生办将视情况通报其所在高校。
合格证发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专科合格线,并对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颁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该合格证仅作为报考2023年省统考涵盖的本科层次专业校考的依据。我省将于2023年1月19日前根据省统考考试进度安排,陆续公布艺术类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及本专科合格线。
(二)校考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高校艺术类招生原则上应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对于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涵盖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中国画和摄影除外)、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音乐类专业(非统考乐器专业除外)、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外的本科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摄影除外)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外的本科院校,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种专业除外)、音乐类专业(非统考乐器专业除外)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在院校所在省份招生只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的,在我省招生也必须统一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在院校所在省份实行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招生的,在我省招生原则上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院校因特殊情况需要组织校考的需报广东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院校所在省份没有实施省统考的,在我省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在我省招生的本科院校,若摄影及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符合我省统考涵盖专业的认定说明,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在我省统考合格的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实施)。
所有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可自行组织校考的专科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不得再组织校考。
对于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各普通高校需报省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自行组织校考。
1.专业申报
根据教育部要求,凡2023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校(含面向全国招生),所有艺术类专业统一在教育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具体上报要求按照教育部2023年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考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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